日照校区党支部开展学习王尽美革命事迹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4月14日下午,日照校区党支部在JC1002会议室开展学习王尽美革命事迹主题党日活动。与会党员集体观看“灯塔大课堂”第十八课,认真聆听王尽美的成长故事和革命事迹。

王尽美(1898-1925),原名王瑞俊,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山东党组织早期的组织者和领导者。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被推举为山东学生联合会负责人之一。1921年春,王尽美发起创建济南共产党早期组织。7月,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共山东区支部书记,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山东分部主任。1922年1月,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7月,在上海出席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被留在中央负责领导工人运动。参与制订《劳动法大纲》,先后领导山海关、秦皇岛等地的罢工斗争,并为开滦五矿总同盟罢工指挥部的成员之一。1922年11月,在山海关领导建立党的组织。1924年1月,参加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任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925年1月,出席中共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2月,抱病组织青岛国民会议促成会,参与领导胶济铁路工人大罢工。因长期积劳成疾,于1925年8月19日在青岛逝世,时年27岁。

王尽美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犹如一颗璀璨流星,虽然短暂,却在历史的天空划出一道耀眼绚丽的光芒。他的斗争实践,充分体现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共产党人的崇高思想境界,他的巨大人格力量和浩然革命正气,成为山东共产党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王尽美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支部书记张英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红色基因是最好的营养剂,号召全体党员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弘扬革命精神同关照现实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传承革命精神中坚定理想信念,汲取奋斗力量,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和蓬勃的朝气肩负起新时代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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